召開本處第17屆第11次委員會議,敬請準時出席
發文日期 2013-11-05
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東辦(102)文字第030號
主   旨
說   明

 

 旨:為召開本處第17屆第11次委員會議,請 查照。
 明:一、時間:102年11月12日(星期二)下午4時,敬請準時出席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地點:本處二樓會議室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檢附提案紙乙份(請看反面),如有提案,請於102年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111日前傳真至辦事處,以憑彙整。
 
正本: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
      全體委員   
副本:
 
主任委員  陳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