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本處第17.18屆主任委員交接暨召開第18屆第2次委員會議
發文日期 2014-04-8
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東辦(103)文字第014號
主   旨
說   明

 

受文者:全體委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3 年4月8日
發文字號:台區水工東辦(103)文字第014號
    別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密等及解密條件:
    件:
 旨:為本處第17、18屆主任委員交接暨召開本處第18屆第2次委員會議,請查照。
 明:一、時間:103年4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4時,敬請準時出席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地點:本處二樓會議室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檢附提案紙乙份(請看反面),如有提案,請於103年
            415日前傳真至辦事處,以憑彙整。
 
正本: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
      全體委員   
副本:
 
主任委員  陳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