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召開本處第17屆第9次委員會議
發文日期 2013-03-19
發文字號 臺區水工東辦(102)文字第011號
主   旨
說   明

 

 旨:為召開本處第17屆第9次委員會議,請 准予召開並請派員蒞臨指導。
 明:一、時間:102年3月26日(星期二)下午4時。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二、地點:本處二樓會議室。
     
 
正本: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
      全體委員   
副本:
 
主任委員  陳連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