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[工程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]系統,轉知會員運用
發文日期 2012-11-07
發文字號 台區水工東辦(101)文字第037號
主   旨
說   明

 

 旨:函轉區公會轉發-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於全球資訊網(www.pcc.gov.tw)之「便民服務專區」內建置「工程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」系統,未來廠商如有因機關延宕導致工程款給付延遲之情形,會員可利用網路、傳真(02-87897714)及信件等方式進行通報,轉知會員運用。請 查照。
 明:一、依據台灣區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101年11月2日台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區水管會煌字第101252號函辦理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檢附原函影本乙份。(請看正反面)